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中国(长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长春市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的总体目标、核心任务、发展格局、工作举措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该方案指出,要把长春市建设成为具有“一带一路”特色的东北亚跨境电商核心节点城市。
据了解,该《方案》还提出,长春市当前的核心任务是建设“三大平台、七大体系”。“三大平台”即线上综合服务、线下综合园区和跨境电商双创平台;“七大体系”即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信用、质量安全、统计监测和风险防控体系。
在今年,长春市将启动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同时,七大体系的所有功能也将逐步与平台对接。
据悉,长春市跨境电商出口连年保持30%以上的高速增长,在2018年7月,长春市获国务院批准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为了全国跨境电商发展的先行先试城市之一。
2018年7月,长春获批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同年11月,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进入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的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商品适用1210保税电商监管方式,按照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对相关部门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商品和对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的商品启动风险应急处置时除外)。
据了解,跨境电商保税进口模式又可称为备货模式,是目前跨境电商进口业务采用的主要模式。该模式下,电商平台企业根据市场预测和消费者需求,集中进口商品并存储在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并根据订单需求,以个人自用物品方式出区配送到客户手上,不仅去除中间商加价的可能,也从源头上杜绝了假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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