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东国际开放平台已开设过店铺(即老店)且店铺星级在4
星以上,并在2023年11月2日(规则发布时间为准)-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新开启店铺(即新店)的商家。(店铺星级参考:https://jdw-rule.jd.hk/detail?ruleId=612537868556046336))
一、激励形式:
(一)保证金共享:老店收取类目最高保证金金额,新店不允许申请高于老店保证金的类目。在激励周期开设的新店铺进行保证金减免,激励周期之前开启的新店保证金不进行返还。
(二)返佣激励:满足以下任一场景新店可进行返佣。
1、全额返还:老店2023年Q4 GMV不低于该店铺的2022年Q4 GMV,或不低于2023年Q3 GMV(老店2023年开店无2022年同期数据),可返还新店2023年Q4全部佣金。
2、差额返还:老店铺2023年Q4 GMV低于该店铺的2022年Q4 GMV,或低于2023年Q3GMV(老店铺2023年开店无2022年数据)时,新店铺佣金需对老店佣金降低的部分进行补齐,补齐后剩余的新店佣金可返还。3、返佣周期:2023年Q4的返佣费用,会在2024年1月底进行核算并返还。
二、其他说明:
(一)店铺归属的公司主体如发生变更,需同步变更该主体下所有店铺;
(二)老店铺与新店铺必须归属同一公司主体,老店铺与新店铺归属公司互为关联公司的不在激励范围内;
(三)如遇各类目个性化激励政策,商家只可享受一种,不做重复激励。
三、违约责任:
若商家在激励周期内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则京东国际有权取消其获得政策激励的资格:
(一)存在恶意竞争、虚假交易、影响消费者权益、影响京东平台声誉等违反法律法规、平台协议规则、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或公序良俗等的行为;
(二)通过不正当手段使用京东注册LOGO、域名等或未经京东准许用于宣传、商业活动,给消费者造成误导或侵犯京东知识产权的;
(三)在线上、线下等渠道,通过文字或图片等方式发布恶意诋毁、故意矮化、贬损京东的言论;
(四)违反《京东国际开放平台招商管理规则》,包含但不限于违反京东国际招商要求、违反入驻资质标准要求等行为;
(五)违反《京东国际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管理总则》,包含但不限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破坏京东平台经营秩序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