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牙体系指定中国的外观设计》常见问题:流程实务问答(一)

 AE1234速卖通卖家网  432  2023-11-08 12:22

关于

《海牙体系指定中国的外观设计》

常见问题:

流程实务问答(一)

1. 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的

提交途径有哪些? 

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国际局提交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如果至少有一位申请人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 并且选择了中国作为申请人缔约方,申请人也可以选择通过 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国际局转交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文件, 但请注意申请文件应当使用英文撰写,并提供中国内地中文 通信信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转交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的,后 续其他文件应当直接向国际局提交。


2. 如何向国际局提交

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 

向国际局提交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可以通过国际局 电子申请平台eHague提交(网址为https://hague.wipo.int, 国际局《海牙用户指南》中有详细的操作说明).

也可以通过 纸 件 向 国 际 局 寄 交 ( 邮 寄 地 址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34, chemin des Colombettes, P.O. Box 18, 1211 Geneva 20, Switzerland)。 


3.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转交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1)DM/1 表

DM/1 表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制定的专用 于提交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的请求表,其中包含了申请人、 申请资格、通信方式、指定缔约方、简要说明、权利要求、 设计数、设计名称、设计人、优先权信息、不丧失新颖性宽 限信息、费用计算表、签名等信息。

同时,DM/1 表中还可以包含有附件 I 到附件 V。其中附 件 I 是设计人资格声明(指定美国时,应当提交该声明), 附件 II 是关于缺乏新颖性的例外的文件(指定中国、日本和 /或韩国的,可以提交该证明),附件 III 是确定已知对有关 外观设计有资格获得保护的信息(指定美国时,可以提交该 文件),附件 IV 是请求减免单独指定费的小微实体认证证明 (指定美国时,可以提交该文件),附件 V 是优先权证明文 件(指定中国、日本和/或韩国的,可以提交该证明)。

国际局制定了附件 I 到附件 V 的扉页表格。使用时,建议填写后附上对应文件,作为 DM/1 表附件与 DM/1 表一起提交。

申请人可以在国际局网站中的海牙专栏下载最新版 DM/1 表格,具体的填表要求可以参见国际局网站中的用户指南。

(2)图片或照片

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在海牙体系中被称为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复制件,是申请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的必 要文件。国际局未提供专门的表格用于制作该文件,申请人 可以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图片 或照片模板制作,并转换成 PDF 格式。

关于图片或照片的具体要求,参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制定的《适用<海牙协定>的行政规程》第四部分的相关规定。 

(3)中文信息表

中文信息表主要用于记载申请人和设计人的必要信息,特别是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申请人之间的联系。

(4)其他证明文件

申请人在申请的同时与上述文件一并提交的其他文件均可以以“其他证明文件”的文件类型提交。


4.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的方式有几种? 

(1)网上提交

首先注册成为“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用户,注册完成后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客户端,或者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http://cponline.cnipa.gov.cn)提交PDF格式的DM/1 表、图片或照片、其他证明文件,并填写中文信息表。

如果需要提交 DM/1 的附件 I-附件 V,相关附件可以分 别以 PDF 格式的“其他证明文件”随 DM1 表提交。

详细了解“专利业务办理系统”,请访问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专栏 (https://www.cnipa.gov.cn/col/col3122/index.html)。

(2)纸件提交

申请人将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的相关文件打印成纸件,邮寄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或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窗口当面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设立在各地的代办处暂不接收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文件。

(3)特别提醒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转交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的,无论采取电子还是纸件提交方式,均不能享受电子申请的费用优惠,申请人应当按照纸件申请的相关标准缴纳费用金额。例如,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为多页时,需缴纳公布附加费等。申请人可以在每页纸张上布置多幅图片或照片,但应当不影响清晰度,并且不得超过《适用<海牙协定>的行政规程》规 定的 25 幅。


5. 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在申请阶段需缴纳的费用有哪些? 

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在申请阶段需缴纳基本费(一项 外观设计 397 瑞士法郎,每附加一项外观设计 19 瑞士法郎)、 公布费(17 瑞士法郎,图片或照片超过 1 页的,每多 1 页 150 瑞士法郎)、说明附加费(依据简要说明的字数,超 100 字后每字 2 瑞士法郎),并根据指定缔约方的情况缴纳相应 的标准指定费或单独指定费。中国单独指定费的标准如下表所示。

由于汇率浮动,最终以国际局费用计算器计算结果为准。其他费用金额请参见《<海牙协定>1999 年文本和 1960 年文本共同实施细则》所附费用表,以及国际局公布的相关 缔约方的单独指定费金额。通过国际局费用计算器

(https://www.wipo.int/hague/en/fees/calculator.jsp )可便捷计算应缴金额。国际局网站上公布的最新费用标准网址为 https://www.wipo.int/finance/en/hagu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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