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话题是非常多跨境电商企业关注和咨询过的,欢迎转发留存。现以案例的办法对美国外观专利首页上的信息解读如下:
序号1:指专利名称;
序号2:指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信息;
序号3:表示该美国外观的有效期是15年。注意,美国外观有效期是从专利下证之日起算,不是从专利申请日起算;以该案例为例,该案例的下证日期为2024年1月9日;
序号4:指专利申请号;
序号5:指专利申请日;
序号6:由于美国外观专利的申请是实质审查,在授予专利权前必须进行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检索。所以,为了避免重复授权,审查员先就本国专利数据库进行了查重检索,里面的相关美国外观为审查员引证查阅过的专利,均跟该项申请中美国外观具有较大区别,不影响新颖性和创造性。引证的其中一项美国外观专利D0738118如下:
序号7:指专利注册号,“D”开头的表示外观专利;
序号8:指该美国外观下证日期;
序号9:原理跟序号6所表达的意思一样,引证的其中一项中国外观专利307605434如下:
序号10:原理跟序号6所表达的意思一样,为了保证该项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审查员去了亚马逊美国站检索这种产品是否存在有在先销售记录,引证了ASIN为B09HX6HCL3的在先销售记录(小编没有在平台搜到具体产品照片,是不是下架了?)。
如果审查员引证有在先销售记录,最终该专利申请仍然下证的话,有3个原因:
审查员认为查到的这个销售记录跟这个专利申请之间仍然具有区别,不构成混淆,具备新颖性,给予通过;
该销售记录跟这个专利申请是一模一样的,但是如果专利申请人能够证明这个销售记录就是自己公开的,能够互相关联上,给予通过;
该销售记录跟这个专利申请是一模一样的,该销售记录不是专利申请的,但是专利申请人能够提供早于这个销售记录的更早销售记录,并且能够证明这个更早销售记录和专利申请之间有关系,给予通过。
所引证销售记录会展示在专利证书上。
A.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更细致的问题有:这个专利是否无法投诉这个被引证的链接?
答:在引证链接和该外观专利非常相似的情况下,引证链接上架日早于专利申请日,通过平台投诉,投诉不了。最重要的就是,上架日早于专利申请日。
B.已经在销售的非常相似的链接,但没有被审查员引用进去,是不是就有被投诉侵权的风险?
答:非常相似,并且在专利申请日后上架的,就有机会被投诉下架。这个跟有没有被审查员作为引证销售记录没有关系。专利局审查规则,和平台(例如亚马逊)的判定侵权规则,完全是两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