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稳定、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的购物体验,提升卖家的自主性与能动性,促进买卖双方和谐、友好的沟通交流,淘宝网拟于2012年8月1日起采取新的延迟发货规则执行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卖家在收到“延迟发货”投诉后,若在淘宝网人工介入且判定投诉成立前,主动按照淘宝网延迟发货规则的规定向买家支付相应金额违约金的,则该投诉不做扣分处理;
2、若卖家未主动支付违约金,经淘宝网人工介入且判定“延迟发货”投诉成立的,淘宝网将从卖家缴纳的消费者保障服务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支付给买家,同时按照淘宝网延迟发货规则给予扣除一般违规行为三分处理。
3、若卖家未缴纳消费者保障服务保证金或保证金余额不足的,卖家应积极配合淘宝网向买家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卖家拒不配合支付违约金的,淘宝网将给予其店铺屏蔽等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直至卖家向买家支付足额违约金为止。
从买家发起“延迟发货”投诉,到淘宝小二介入判定投诉成立之间,周期多长?
2个工作日介入,7个工作日答复 “相应金额违约金”具体的金额是多少?有没有百分比?
例如,是宝贝成交金额的XX%? 淘宝网卖家延迟发货的,每次扣三分,同时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且金额最高不超过三十元。天猫商家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且金额最高不超过五百元,该违约金将以天猫积分形式支付。
如果有积分、红包等抵现行为,原金额如何计算?是按照宝贝页面的金额?还是按照抵现后的实际付款金额?
集市是实际支付金额的5%,不超过30元,天猫是商品原价的30%最高不超过500元。
调整前,判定规则是怎样的?
规则调整前,延迟发货仅对卖家账户做处罚,没有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