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指的是专利权的客体,也是专利法的重点保护对象,是指的依法应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它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完全不一样,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在加拿大《专利法》中明确规定,外观设计,指的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是其结合以及色彩和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来的富有美感并且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1.独创性
2.新颖性
1.直接向加拿大政府提出申请。
2.通过巴黎公约途径:自优先权日起的12个月内提出申请。
3.通过PCT国际申请进入加拿大途径:自从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提出申请。
1.申请人与发明人姓名、地址、国籍的中英文信息。
2.外观设计名称(中英文)。
3.产品设计图及其六面视图。
4.优先权信息(如有)
5.授权委托书(如有)
提交申请后,加拿大知识产权局(CIPO)会进行形式审查,然后是实质审查。如果符合要求,申请人可以获得专利证书。如果不符合要求,审查员会发出通知书并告知需要作出的修改。
加拿大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注册日起10年或自加拿大申请日起15年,以较晚者为准。
2024年1月1日起,小实体的判定标准从员工50人以下的实体扩大到员工100人以下的实体。如果申请人满足“小实体”标准,官费可享受50%的折扣。
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18个月将予以公开,申请人可请求提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