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小红书平台业务发展需求、维护小红书商家权益,小红书特修订《小红书平台电商结算规则》,规则已于2月2日正式生效并发布于“规则中心-经营管理-基础规则”
,相关商家可以根据指引进行查询!来看详细规则内容:
第一章 概述
为维护小红书平台的正常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商家与小红书签订的《小红书店铺服务协议》或《RED STORE AGREEMENT》(下称“店铺协议”),制定本结算规则(下称“本规则”)。本规则阐述之条款和条件,是店铺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店铺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小红书平台商家,是规范商家行使基本权利、履行基本义务的条款。
第二章 定义
第三条 销售款:指商家交付给消费者的在小红书平台入驻店铺销售的商品产生的收入。
第四条 账单:指商家在小红书平台经营期间产生的货款扣除因售后、纠纷、增值服务等额外费用后的款项。
第三章 结算规范
第五条 商家入驻店铺的可结算货款,为消费者在APP 内操作主动确认收货或根据平台规则发货一段时间后系统自动确认收货后的7天内,订单未发生售后则进入可结算状态。平台有权根据商家等级、经营状况等情况对结算条件进行变更。发生变更前,平台会以公告形式公布。当平台判断商家存在信用风险时,平台有权视情况延长账期。
【特别说明】 如订单完成前或确认收货后7天内有维权售后发生,则按售后完结时间与确认收货满7天的时间,二者取晚进入可结算状态。
第六条 小红书平台在订单达到完成状态后的第八天产出日账单并将该账单金额计入商家在小红书平台的账户余额中;在每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推送上一个自然月的月度结算单给商家。
【特别说明】小红书平台保留对商家账期进行调整的权力,若商家不接受调整的,商家有权要求退出平台。
第七条 商家可以针对账户余额进行提现,每日有一次提现机会。商家申请提现后的1个工作日,由小红书平台向商家提现账户支付款项。款项到账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境外商家遇到的节假日期与境内有所不同)。
第八条 境外商家提现最低限额为300元人民币,境内商家无最低限额。
第九条 境外商家提现手续费取决于商家绑定的境外银行的手续费标准,由商家承担。境内商家无提现手续费。
第十条 境内商家结算币种为人民币,境外商家结算币种商家可自行选择(仅限于小红书系统内可选项)。
第十一条 小红书平台在为境外商家进行货款结算时,结算币种/人民币的汇率以提现申请发生日期的上月最后一天10:00左右的中国银行实时汇率。
第十二条 一方面保证消费者申请退款时,能够及时将款项退给消费者,以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另一方面保证物流仓储等有序进行;平台在商家账户总览中新增【冻结金额】,即小红书平台对商家账户【冻结金额】中保留部分余额不可提现,冻结状态解除后将恢复至可提现账户余额。
【特别说明】
* 冻结金额=退款冻结+物流冻结
* 退款冻结:预留部分结算款,用于用户订单退款。该金额每周更新关店时解禁。
* 退款冻结不足500元,将不冻结金额。举例:14日的日均退款金额小于500元人民币时,则退款冻结为0元。
* 物流冻结:预留部分结算款,用于支付物流仓储费用。该金额每周更新关店时解禁。
* 物流仓储费用每月最终收费款项以月度物流账单为准。
第十三条 商家应在结算单生成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确认,商家超期未进行确认的,系统将自动确认结算单。如商家对结算单有异议的,应自结算单生成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进行申诉并结束流程,商家超期未申诉或申诉不通过的,将视为商家同意结算单内的结算金额,小红书将不再接受对该账单的申诉。
第十四条 结算单的实际结算金额仅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取四舍五入法)。
第十五条 跨境商品计税价格规则:商品计税价格=商品原价-促销优惠价格(如满减、限时购、特价优化等,但不含店铺券、平台券等券类优惠,该券类优惠需要参与商品计税)。
第十六条 商家因参加平台各类活动而获得的小红书平台补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优惠券、代金券、现金抵用券补贴,小红书平台将以减免技术服务费等形式提供。
小红书平台将在商家确认结算单后,根据商家申请开票的顺序,依次向商家开具与小红书平台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费、物流费、支付渠道费、客服费、快递费、短信推广费、退货增值服务费等)抵减补贴后的等额增值税发票或形式发票(可向跨境贸易商家开具形式发票)。
如小红书平台提出要求,商家应就其提供的推广服务向小红书平台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十七条 若小红书平台应收取的费用无法从商家账户余额中扣除,商家需另行向小红书平台支付的,商家应当按照小红书平台要求及时进行支付,若未按时支付的,小红书平台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冻结商家款项,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款项、违约金以及限制店铺交易等措施,直至商家完成费用及违约金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