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是电报放货的简称。通过电子报文或者电子信息形式把提单信息发送至目的港船公司,收货人可凭加盖电放章的提单电放件和电放保函进行换单提货。船公司通知目的港代理放货,而不需要正本提单,只要证明自己是收货人和被电放人,就可以提货。
优点:方便、快捷,安全(避免提单遗失的风险)。
优点:是方便买方即时提货,简化手续,节省费用。
运用场景: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一般不会用此种方法。
3、SWB与B/L的主要区别是SWB没有物权凭证的作用,提单是一种物权凭证,提单是可以通过背书转让的(指示性提单),海运单不能转让,海运单的提货人只能是海运单上面注明的收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