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日前发布《苏宁易购在线客服系统服务使用规范》调整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更好地完善商家营销产品,根据《商家管理规范总则》现对《试用营销产品管理规范》进行调整。该规则调整于2022年5月12日公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
本公告发布后公示七日,并在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公示期满如无修改,则于2022年5月19日生效;如有修改,则另行公示生效。
公告显示,变更后,商家提供的试用商品无需用户支付费用,用户申请条件,需关注店铺;获取用户需提交试用报告,试用报告通过无需返还商品;用户获取试用品一个月内未提交或者试用报告未通过审核的,商家保留试用品回收的权利(商家自己回收)。
《试用营销产品管理规范》显示,本规范适用于报名参加试用的所有商家。商家向用户提供商品的免费或付邮试用,从而获取品牌推广、店铺流量提升、用户销售信息、市场调研以及试用报告,以培养大量潜在用户,为精准二次营销提供支持。
商家提供的商品设置一定的付邮费用,邮费不超过10元;用户仅支付邮费即可获取商品的试用权,用户需提交商品评价。
参加免费试用须满足以下条件:商品总价值(单价*数量)大于等于200元;商品单价不低于40元;试用商品须是原厂出产合格全新且在保质期内的产品;用户申请成功后,商家须在3天内发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