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归正传:
Funko这个品牌在动漫公仔这一行,是非常非常出名的。以制作特许流行文化为特色的美国玩具品牌,成立于1998年。拥有上千种形象授权,其出品的Pop! Vinyl系列产品是目前全球畅销的搪胶收藏级玩偶。
可以这样说:
上到动漫影视剧,下到NBA球星人物,只要有一定的流量基础,Funko都会花重金进行版权授权,打造前所未有的Q版公仔,
此类Q版设计,就是继续沿用动漫原版的外观,然后又加入Funko的设计理念,最后的成品就是如图所示了:
影视IP-1:哈利波特
影视IP-2:迪士尼
影视IP-3:漫威
影视IP-4:曼达洛人
影视IP-5:DC
其中迪士尼的授权人物作品非常多,除了米奇米妮常规品以外,还加入了这几部剧作的人物形象:《圣诞惊魂夜》、《超能陆战队》、《沉睡魔咒》、《爱丽丝梦游仙境》
目前美国版权名下已注册21款,现公布版权作品,其中有一款产品,大家估计就太熟悉不过了!
美国版权号 |
VA0001929822 |
版权截图 | |
版权图 |
欧洲专利
专利号006382727-0001、006382727-0002
专利图(1) |
专利图(2) |
好了,以上为本期Funko版权侵权分享,商标专利版权应有尽有。
Alice认为Funko有冻结风险,不只是简单的移除,毕竟这种产品,基本上都可以称之为“联名款”了。
温馨提示:
美国站还是需要重点防护的!侵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