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很多开通了快手小店的卖家们来说,自然也希望能够做好店铺,但是大家是否了解相关的规则呢?我今天就先带各位来了解一下快手小店的鞋类三包服务服务规则。
第一章 概述
1.1 适用范围:
男鞋、女鞋、童鞋/婴儿鞋/亲子鞋类目下的所有商品
1.2 效力级别:
商家除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快手小店平台签署的合作服务协议、快手小店相关商家管理规则、快手平台社区管理规则等相关协议、规则外,还应遵守本规则。前述协议规则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有规定的,按照本规则执行。
第二章 定义
2.1 “鞋类三包服务”:
指消费者在快手小店购买鞋类商品后,在一定期限内发生商品质量问题,商家应提供免费维修、更换、退货的服务,消费者原因导致的情形除外。
2.2 鞋类商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2.2.1 肉眼可识别的情况(符合如下任一情形):
2.2.1.1 顺脚、左右脚不配对、皮面脱落、严重脱浆、开胶(有侧帮缝线的除外)、开线、变形、泛硝、蹋芯、拉锁破损、钉头(尖)突出、凹凸不平。
2.2.1.2 断裂:包括但不限于断面、断跟或跟底脱落、断帮、断底、网面破裂(如旅游鞋)。
2.2.1.3 开裂:包括但不限于裂浆、裂面、裂帮、裂底(外底或内底)、跟裂。
2.2.1.4 其他特殊保障质量问题:
2.2.1.4.1 断带:凉鞋绑带、拖鞋绑带、人字拖人字部分断裂或脱出。
2.2.1.4.2 染色:鞋内染脚(染全脚/染脚部位较多(2处以上));串色互染(特殊商品如页面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2.2.1.4.3 功能鞋功能缺失。
2.2.1.4.4 鞋内里断裂。
2.2.1.4.5 鞋内皮毛出现脱落。
2.2.2 经快手小店平台或消费者所在地消费者协会认定或权威具有资质的质检部门检测鉴定,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
第三章 服务内容
消费者签收商品后如发现商品存在上述质量问题的,商家应根据如下规范向消费者提供服务:
3.1 包退
3.1.1 商家应提供不低于7天的商品包退服务,商品自签收之日起7日内(自签收次日零时起满168小时为7日),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维修。
3.1.2 若消费者选择退货,商家应按照商品实际成交金额退货。
3.1.3 若消费者选择换货,商家应当为消费者更换同货号或同款式商品,如无法提供同货号或同款式商品,应按照商品实际成交金额退货,退换货产生的运费由商家承担;如消费者与商家另行协商,以协商结果为准处理。
3.1.4 若消费者选择维修,可由商家提供维修或经协商同意消费者自行维修。若商家提供维修,产生的运费由商家承担;若消费者自行维修,商家承担对应的维修费用,具体金额以消费者提供的维修发票或双方协商为准。
3.2 包换
3.2.1 商家应提供不低于15天的商品包换服务,商品自签收之日起15日内(自签收次日零时起满360小时为15日)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维修。
3.2.2 若消费者选择换货,商家应当为消费者更换同货号或同款式商品,如无法提供同货号或同款式商品,应按照商品实际成交金额退货,退换货产生的运费由商家承担。如消费者与商家另行协商,以协商结果为准处理。
3.2.3 若消费者选择维修,可由商家提供维修或经协商同意消费者自行维修。若商家提供维修,产生的运费由商家承担;若消费者自行维修,商家承担对应的维修费用,具体金额以消费者提供的维修发票或双方协商为准。
3.3 包修
3.3.1 商家应提供不低于90天的商品包修服务,自签收次日零时开始起算至第90天的24时止,消费者可以选择维修。
3.3.2 若消费者选择维修,可由商家提供维修或经协商同意消费者自行维修,若商家提供维修,产生的运费由商家承担;若消费者自行维修,商家承担对应的维修费用,具体金额以消费者提供的维修发票或双方协商为准。
3.4 消费者选择换货的,商家应在收到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后48小时为消费者再次发货,否则需要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退换货产生的运费由商家承担。
3.5 若消费者选择换货,三包服务有效期自消费者签收之日起重新计算。更换后商品在消费者签收后15天内再次出现本规范所列质量问题的,商家须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邮费。
3.6 若消费者选择商家维修商品,商家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30日内修复,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若商家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修复商品,每延误一日按商品实际成交金额2%的标准补偿消费者(最高不超过商品的实际成交金额)。商家延误后拒绝补偿的,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退货。
3.7 若商品无法维修、或同一故障经二次维修未修复、或维修时间超30天,消费者有权选择换货或退货,退换货产生的运费由商家自行承担;若商家同意消费者要求的,可与消费者协商后酌情收取折旧费,但商家应提供折旧费的收取依据。
第四章 以下情况不属于三包退换范畴
4.1 消费者自行裁剪、修改、无法保持原样的商品,不予退换。
4.2 商品标上有洗涤、保养说明,而未按说明洗涤造成商品损伤的,不予退换。
4.3 消费者因穿着、保养不当(如雨天穿着或接触溶剂、碱、油等易腐蚀物)或人为破坏而导致鞋子破损的。
4.4 已标明特价的“处理品”、“等外品”、“次品”和已标明有瑕疵的“处理品”、“等外品”、“次品”。
4.5 消费者未按本政策规定自行维修或拆动的商品。
第五章 违规处理
若商家未按照规范履行三包服务的,快手小店将依照《快手小店商品推广管理规则》中的“违背服务承诺”违规情形处理。
第六章 附则
6.1 快手小店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但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快手小店等相关规则的调整变更,本管理规则生效之前的行为在本管理规则生效后属于违法违规行为的,快手小店有权要求商家予以限期变更调整,否则,将按照本管理规则予以处罚。
6.2 快手小店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
若商家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快手小店指引申请停止使用快手小店服务。
6.3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
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快手有权酌情处理。但快手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快手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快手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6.4 本规则于2021年4月27日首次发布,于2021年5月6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