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开放平台电动平衡车商品信息合规规范

 AE1234速卖通卖家网  657  2023-03-08 00:00

京东平台经营电动平衡车的商家请注意,京东平台新增《京东开放平台电动平衡车商品信息合规规范》,那么具体要满足什么样的规则,如下: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适用范围

(一)本规范适用于经营电动平衡车的京东商家。

(二)本规范适用于商品页面所有模块,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标题、商品主图、广告标语、销售属性、商品属性、扩展属性、商品详情。

第二条 定义

电动平衡车:一种基于倒立摆模型和静不稳定原理,配备有可充电的电驱动系统,以自主或人工操控模式来保持动态平衡的轮式载人移动平台。

第二章 商品信息展示要求

第三条 展示要求

(一)产品参数表须明示在详情页描述中;

(二)须明示产品名称、产品型号;

(三)产品主要功能及规格参数,以厂商官网参数为准;无官网参数的,以产品外包装或产品说明为准。

(四)规格参数必须包含以下内容:电池容量、额定电压、输入电压、最大载重、最高速度、、最大爬坡角度、轮圈尺寸。

第四条 宣传要求

(一)电动平衡车宣传时速最高应不大于20km/h。

(二)电动平衡车在未通过相关鉴定、获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不可明示或暗示商品可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横道上行驶,禁止宣传可上牌。

(三)商家如需说明续航里程,须为商品额定续航里程,额定续航里程需符合电动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34667-2017。

第三章 违规处置

第五条 商家未按照本规范发布商品信息,或存在虚假宣传等情形的,京东有权依据协议及京东规则等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四章 附则

第六条 京东可根据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以京东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

第七条 若涉及特殊商品的,除满足本规范要求外,仍须符合特殊商品相关规则。

第八条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京东有权酌情处理。

但京东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京东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第九条 本规则于2022年10月20日发布,于2022年10月27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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