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给各位快手珠宝宝石的卖家们详细的介绍一下入仓商户的最新管理规则,希望对各位有用。
一、概述
1.1 目的
为了更好地规范商户/带货达人在珠宝玉石的推广销售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更加优质的交易体验,加强消费者对珠宝玉石商户的信任,特制定该规范。
1.2 适用范围
销售金银饰、宝石、玉石类目商品(以下简称“入仓类目商品”)的商户,应将金银饰、宝石、玉石类目商品送至真宝仓内权威机构质检,质检通过后发货给用户。
1.3 针对入仓类目单价≤50元的商品实行入仓抽检
针对商户入仓类目商品中,商品单价≤50元的商品实行入仓抽检,即商户仍需将商品送至真宝仓统一发货,由质检机构抽查单价≤50元的部分商品进行材质鉴定(不出证)。针对商品单价≤50元的商品,商户店铺客服需自行对接消费者制证需求。
如抽检商品品质不符合【商品质量问题】实施细则及本规范相关要求,或已售出商品出现假货投诉且鉴定为假,未出仓批次商品将接受全检。同时,该店铺调整为全量入仓质检。
二、商品发布要求
2.1 珠宝玉石类商品的发布应遵守《珠宝文玩行业管理规范》。商品标题、商品详情页、直播口播中对商品的描述必须保持一致。
2.2 商品标题
商品标题需包含:金属材料名称+宝玉石名称+款式名称。如果是品牌商品,需包含品牌名称。其中宝玉石名称必须是其规范名称。
2.3 商品详情页
商品详情页需详细、规范地填写商品材质属性,确保商品信息的完整性、一致性、真实性,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的品类、材质(包含主石、重要配石)、颜色、大小、重量、瑕疵、是否有优化、质检证书等。
2.4 商品主图
商品主图为实物正面展示,需如实展示商品,可适当包含文字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品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标准要求的相关内容,不得用包装盒或其他物品照片替代。
2.5 赠品
赠品为珠宝玉石类商品,必须在商品标题及商品详情页中声明材质。平台管控的商品或商户无资质销售的商品,亦不可作为赠品进行销售。
2.6 其它
2.6.1 不得使用形容高货品质的形容词来描述低档玉石。
2.6.2 除具有产地证明外不得声称产地(产地证明是指具有国家CMA、CNAS认证机构提供的产地证明)。
示例:5A级合成立方氧化锆、高冰帝王绿玛瑙、老坑玻璃种玉髓、羊脂白金丝玉等,入仓质检检测不予通过。
三、商品质量要求
3.1珠宝玉石的商品标识标签名称应符合GB/T 16552、GB 11887及其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3.2 入仓质检的商品(包括赠品)不应有破损或瑕疵,且实际商品应与推广宣传、商品标题、商品详情一致。
3.3 金银饰及金属镶嵌部分
3.3.1 净金属克重<1克的黄金、K金饰品(单颗转运珠或珠状商品克重不低于0.5克),入仓质检检测不予通过;
附:珠宝文玩行业准入/限售商品细则
https://edu.kwaixiaodian.com/rule/web/detail?id=068NdjCt15
3.3.2 金银饰及金属镶嵌部分应声明材质及纯度,以及净克重;
3.3.3 非贵金属镶嵌玉石类商品,应声明镶嵌金属为普通金属材质。
3.4 宝石玉石
3.4.1 宝石玉石不应有破损与未说明的裂、纹或其他瑕疵;
3.4.2 不得销售处理的宝石玉石;
3.4.3 不得单独使用商贸名称或地方叫法作为材质名称;
3.4.4 0.1克拉(含)以上的钻石,商品详情页必须展示重量、净度、颜色、切工等重要属性信息。
示例:
(1)单独使用商贸名称或地方叫作为材质名称,如金丝玉、佘太翠、汉白玉和阿富汗玉等单独叫作为材质名称的,入仓质检检测不予通过;
(2)处理的宝石玉石,包括染色红宝石、祖母绿注有色油、充填碧玺、辐照钻石、翡翠B货、翡翠C货、染色石英岩、绿松石充胶等,入仓质检检测不予通过。
3.5 人工宝石
人工宝石应在商品标题及商品详情页声明是人工合成的宝石。
示例:
(1)合成立方氧化锆戒指,商品标题为锆石戒指、锆钻戒指,未声明合成的,入仓质检检测不予通过;
(2)合成碳化硅,商品标题为莫桑石或莫桑钻,未声明合成的,入仓质检检测不予通过;
(3)合成红宝石,商品标题为红刚玉,未声明合成的,入仓质检检测不予通过。
四、入仓质检
4.1 商户入仓质检的商品(包括赠品)存在以下情形时检测不予通过,包括但不限于:
4.1.1 商品有破损与未说明的裂、纹或其他瑕疵的(如玉石有明显的纹、裂;展示商品无杂质,但是实物有杂质);
4.1.2 实物与商品信息不符的(如实物与商品详情页展示的颜色、大小、造型、克重等信息不相符);
4.1.3 宝石、玉石、金属材质不符的;
4.1.4 销售处理宝石、玉石的;
4.1.5 合成宝石在商品标题或商品详情页未声明的;
4.1.6 贵金属克重不符合平台要求、印记不合格或纯度不符的;
4.1.7 商品为易碎、易变形的劣质金银饰的;
4.1.8 商品为禁售商品的(如象牙、砗磲、玳瑁、红珊瑚等);
4.1.9 商品为“金镶玉(金箔粘贴玉石)”商品,这类商品并非真正镶嵌工艺,而是一层克重极低的金箔粘贴在玉石表面,外观也具有很大迷惑性;
4.1.10 对于商户/带货达人不满足销售净金属克重<1克的黄金、K金饰品条件,商品为净金属克重<1克的黄金、K金饰品(单颗转运珠或珠状商品克重不低于0.5克),具体可售名单已平台公布为准;
4.1.11 存在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等【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情形。
4.1.12 其他违反本规则第二章、第三章规定的情形。
4.2 商户入仓质检的商品检测未通过的,部分情形允许进行换货检测:
4.2.1 商品破损、有明显瑕疵的,商户可以在商品首次入仓24小时内进行换货检测;
4.2.2 贵金属印记不合格或纯度不符且不通过的订单量不超过总订单量1‰的,商户可以在商品首次入仓24小时内进行换货检测;
4.2.3 商户在商品允许换货但在首次入仓24小时以内未通过换货检测的,不允许再进行换货检测;
4.2.4 其他不通过的情形不允许换货检测。
4.3 对于入仓质检的金银饰商品,质检机构可视情况对检测为易碎、易变形的劣质金银饰的商品拒绝检测剩余商品,将未检测的商品视同检测未通过,已完成检测并通过的商品会正常进行发货。
4.4 对于批量入仓质检的商品,质检机构可视情况对检测不通过率超过1%的商品拒绝检测剩余商品,将未检测的商品视同检测未通过,已完成检测并通过的商品会正常进行发货。
示例:珠串类商品入仓质检1000件,当检测到100件时有11件商品未通过时,该批量商品的不通过率超过1%,质检机构可以拒绝检测剩余的900件商品并视作未通过,已完成检测并通过的89件商品会正常进行发货。
4.5 商户入仓质检的商品检测存在本规则规定检测不予通过情形的,平台将根据 《快手小店商户违规管理规则》、《【商品质量问题】实施细则(商户)》进行处理。
4.6 商户入仓质检的商品检测未通过的,平台有权从商户账户余额中(包含货款、保证金等)扣除相应的赔付金额赔付给消费者,并有权关闭订单并对消费者进行退款。赔付金额将以优惠券的形式发放给消费者。赔付金额为订单实付金额的10%,并以5元为单位向上取整,单笔赔付金额不少于5元,不高于50元。
4.7 如带货达人在推广过程中对推广的快分销商品宣传与实物不符,入仓质检的商品不予通过,快分销商户应按照本规则第4.4条规定的向消费者支付赔付金,但不会对快分销商户进行违规处理。
五、附则
本规则于2021年10月29日首次发布,于2022年11月9日最新修订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