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时间:2024/8/2
案件号:24-cv-22963
原告品牌:Fender
品牌方:Fender Musical Instruments Corporation
律所:GBC
起诉原因:商标侵权
Fender公司成立于1946年,已经成为美国文化的象征之一。Fender乐器在爵士、布鲁斯、乡村、摇滚等多种流行音乐风格中占据了重要地位。无论是电吉他、贝斯还是其他乐器,Fender的产品都因其卓越的品质和独特的音色而备受音乐家青睐。
官网:https://www.fender.com/en-US/start
本次品牌方所发起商标侵权维权信息如下:
起诉时间:2024/8/2
案件号:24-CV-06796
原告品牌:Peppa Pig
品牌方:Hasbro Consumer Products Licensing Limited
律所:GBC
起诉原因:商标、版权侵权
小猪佩奇是一部风靡全球的英国动画片,讲述了一只可爱的小猪佩奇及其家人和朋友的日常生活。
本次品牌方所发起商标、版权侵权维权信息如下: